夫妻共同财产上有哪些抵押权
时间:2023-04-03 16:41:02 2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夫妻共同财产上设置抵押权的规定有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同意;如果另外一方不知情后也不同意抵押的,可以主张该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由设立抵押的一方自己承担担保责任和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如何处理

1、先设定抵押权再设定租赁权

在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情况下租赁关系对于抵押权的实现是没有太大妨碍的。但是,已抵押的物品进行出租,因租赁期限超过抵押权实现期限,对抵押权还是会造成影响。

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先设定租赁权再设定抵押权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表明,租赁权具有对抗力,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对抵押房地产新的受让人依然是有约束力的。

在租赁合同期满前,受让人不得随意解除租赁合同,也不能单方变更租金和租期。

二、民法律规定抵押物抵押权可以转让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抵押人和债权人另有约定外,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但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房屋有抵押可以出租吗

如果房屋在租赁之前已经存在抵押,那么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屋,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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