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具体什么时候算交付使用
1、一般认定商品房在交钥匙时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二、期房什么时候办理贷款
期房按揭贷款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期房按揭贷款在期房阶段并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性质上又不能和让与担保等同,此阶段贷款银行早上获得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保证;在期房交付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期房按揭贷款就相当于现房如果房子可能还没有开始建设,所以是没有办法办理按揭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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