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一位刚去世的父亲于1997年为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别投保了泰康人寿的小博士计划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这一保险能够同时为孩子和父母提供保障;父亲本人则拥有另一份全面的保障,包括保额10万元的永相伴终身保险,附加保额1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保额3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
1998年5月,被保险人不幸患脑部恶性肿瘤住院手术。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得知消息后,迅速派理赔服务人员前往探望,并多次到医院慰问患者和家属,在患者手术后向其支付了第一笔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保险金。1999年患者不幸去世,泰康安慰家属并做认真调查,妥善处理理赔工作。
[分析]
根据小博士计划保险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高度残疾或身故,其子女每年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额的60%作为养育年金直到22岁;根据永相伴终身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可获得两倍于保险金额的赔付。此次理赔,除被保险人未遭受意外伤害而免赔意外伤害保险金外,其他全部保险均已履行。
[处理]
北京一对10岁的双胞胎男孩收到了泰康人寿保险送来的首笔12万元养育年金,这两个男孩成为迄今为止国内赔付金额最高的个人寿险理赔案的受益人。他们因病去世的父亲生前所投保的泰康人寿小博士计划保险为他们今后13年间的生活、教育提供了充分的经济支持——两个男孩每人每年可以得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6万元养育年金,直至二十周岁;被保险人满15周岁以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取2万元的教育年金;22岁时,每人可领取10万元的满期保险金。
泰康人寿除向这两个男孩支付首笔12万元养育年金外,还在他们的父亲生前向其本人支付了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和6万元住院医疗保险金,在身故后向其它受益人支付了20万元身故保险金。据统计,在这起国内赔付金额最高的个人寿险理赔案中,泰康人寿将在13年中累计支付保险赔款240万元。
[启示]
泰康人寿作为一家成立近三年的新型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注重信誉和服务,已经妥善处理多起高额理赔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至今在保险行业协会的记录中,仍保持无投诉记录。公司董事长陈东升表示:作为经营长期业务的寿险公司,首先要讲信誉,用良好的资产和偿付能力对客户负责;同时更要守信誉,履行对客户的承诺。尽管泰康人寿成立时间不长,规模不够大,但我们视信誉为公司发展的根本。这种服务理念应该值得各家保险公司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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