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代持股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隐名出资人如何去证明出资行为?
隐名出资人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隐名股东不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二、股权代持协议想要出让股份可以吗
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合法吗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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