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很快可以在离婚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
如果伴侣不同意离婚,则只能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离婚。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先进行调解,劝说夫妻双方继续维持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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