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涿州市民政局、老龄办出台了《关于开展2017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经市政府研究批准,我市2017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为年龄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津贴标准为3600元/年;第二档次为年龄90至99周岁老人,津贴标准为1200元/年;第三档次为年龄80至89周岁老人,津贴标准为600元/年。
凡具有本市户籍一年以上、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城乡高龄老人,(申请人在外地居住的,应提供本人健在证明。)都可以申报。
年满80周岁(1937年7月31日前出生)老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银行帐号(复印件三份)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户口簿与身份证不符的,以户口簿为准。截止到7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规定。同时,村(居)委会对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7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审批表和户口簿、身份证及银行帐号的复印件等材料于8月20日前上报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民政科。
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民政科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委会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辖区所有申报对象在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政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民政科提出复审意见,经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主要领导签批后,于8月31日前报市民政局备案。
高龄津贴每年申请、发放一次,发放时间安排在每年老年节之前。市民政局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上报的材料汇总后,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并发放。
全文7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