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补贴湖北省
时间:2023-05-08 21:04:25 49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高龄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仅供参考。

湖北省现有80岁及以上老人约80万人。对该人群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解决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为特困老人免费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据了解,今年初武汉市已率先发放“长寿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80岁以上的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50元。

今年我省两会600多份提案中,涉及养老问题的多达19件,其中《积极引导“老年产业”,全面助推“老年事业”》由省政协主席宋*英亲自督办。据悉,下一步,我省将成立老龄产业协会,助推老龄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实施要求

(一)发放对象。

凡望城区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所有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

2、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3、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

(三)审批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高龄津贴的对象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望城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2、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二、资金管理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季一个月初由区民政局将所需资金及发放名册报区财政局审批,再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拨付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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