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保证责任替人还钱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一、行使索赔权的要求包括什么
行使索赔权的要求包括:
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清偿;
2、保证人的清偿消除了主债,如果保证人的履行有缺陷,主债务没有消除或完全消除,保证人不能或者只能部分追偿;
3、保证人的清偿没有过错,保证人在清偿时未履行应有的注意义务,给主债务人的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保证人在其过错范围内丧失索赔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吗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合同担保的含义和方式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有以下几种方式: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
(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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