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除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外,暂停接受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转贷人)的首套住房贷款。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1.除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外,暂停接受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转贷人)的首套住房贷款。
3、本通知自2020年10月22日起施行。对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此时间节点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已经受理并移送武汉公积金中心进行“异地贷款归集信息登记”的,仍然按原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对商转公贷款,此时间节点前已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仍然按原商转公贷款政策执行。
武 汉 公 积 金 贷 款 政 策 调 整 : 哪 些 城 市 职 工 无 法 申 请 异 地 贷 款 ?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了解到武汉住房公积金在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工作期间会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业务、州内跨县市划转资金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贷款申请业务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归还业务。因此,如果您想在2016年度购买房产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这个时间段。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公积金时间、购房资格等条件,并提交相关的申请请材料。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受理范围。除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外,暂停受理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条
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转贷人)的首套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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