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时能探望被拘留者
如果是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刑事拘留多久才判刑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因此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三、刑事拘留算不算刑期
不算服刑期间,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网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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