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子女投靠父母(出具未婚证明、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理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二)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三)《户口簿》、《身份证》;(四)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五)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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