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没有了,房主名字是父亲的,房子算谁的
时间:2023-06-26 09:01:12 34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继承就和其它的遗产继承一样,可以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还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的继承就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继承房产的法律法规

1、继承房产适用的是继承遗产的一般规定,所以继承房产的法律法规如下:

(1)首先是关于继承房产开始的时间,房产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就同一房产涉及法定继承、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房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对于房产的分割,因为房产不适宜分割,所以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继承房产后的转让问题,继承房产可以不需要登记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继承之后打算转让的,需要先办理过户登记,才能转让,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产登记簿上的名字还是被继承人的名字。

二、在我国继承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第一种是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第二种是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第三种是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

第四种是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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