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增加奢侈品消费税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上调免征额的呼声再次走高。提高个税起征点,在物价飞涨的大背景下,减轻升斗小民的生活负担,同时开征奢侈品消费税,让国家有钱来促进公共服务,扶助弱势群体。
起征点过低
3000元个税免征额究竟低不低?我看是比较低的。在一线城市,这样的收入买不起房,结不起婚,看不起病,属于“穷人”无疑。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个主要初衷就是调节贫富差距,显然这样的起征额没有达到这一目的。
所以,有必要提高个税起征点。5000元是合适的,以中国目前贫富差距的状况,调整至8000-10000元,也未尝不可考虑。
反方中有些意见,也应该引起重视
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财政收入将因此减少,进而影响对弱势人群的财政补贴”的说法,不无道理。再则,在现实中,收入越高的人,往往避税能力就越强。
针对两个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一方面提高个税起征点,另一方面开征奢侈品消费税,通过开辟新的税源,“堤外损失堤内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不至于减少,有足够财力补贴弱势群体,同时更好地达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目的,道理很简单:总的来看,非富人不能消费奢侈品。
奢侈品行业飞速发展
奢侈品行业在中国的飞速发展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其间接揭示出巨大隐形社会财富的存在。根据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高盛集团提供的数据:2010年,中国奢侈品消费高达65亿美元,连续三年全球增长率第一。高盛还预计,未来3年,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有望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奢侈品消费国。未来5年内,愿意消费奢侈品的中国人口将从4000万上升到1.6亿――如此之大的税基,能够有效弥补提高个税起征点带来的税收损失,同时,可以平衡贫富。
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在物价飞涨的大背景下,减轻升斗小民的生活负担,同时开征奢侈品消费税,让国家有钱来促进公共服务,扶助弱势群体,应当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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