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20多年前再婚,爷爷有三个儿女,后奶奶有2个儿子。他们结婚时子女都已成年。他们婚前爷爷有处房产A,在爷爷再婚两年后过继给我爸爸。他们现在还有一处房产B,房产不知是在谁的名下。如果说爷爷先去世了,有几个问题要问
1、爷爷之前过继给爸爸的房产A是否属于爸爸的私有财产,与爷爷和后奶奶无关。
2、房产B如果是在后奶奶名下,那这是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爷爷的三个子女有无权利继承到爷爷的那部分。
3、能继承的话要怎么分?
4、如果爷爷去世后,后奶奶还住在房产B,那爷爷的子女如何才能拿到继承到的遗产。
5、如果爷爷在去世前没有立任何遗嘱,如何分配遗产?
6、如果立了,如何做公证?
律师解答:
1、属于你父亲的私有财产,与爷爷和后奶奶无关。
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是共同财产,爷爷的三个子女有权利继承。
3、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
4、如果爷爷去世后,后奶奶还住在房产B,按照份额给与补偿。
5、如果爷爷在去世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法定继承。
6、公证去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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