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去年底实行,它对我市经济有无影响?记者昨日从中山海关获悉,中山关区的纺织服装、五金制品、制鞋、电子、家用电器等多个行业将受到影响,1198个外资项目不能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新《目录》实行以后中山多个行业受到影响,不属于新《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将不能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购买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以及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所需进口的设备,停止执行设备进口免税或先征后返政策,单是这一项,中山将有1198个外资项目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纺织服装、五金制品、制鞋、电子、家用电器等多个行业,涉及中山很多龙头企业。
中山海关提示企业,2002年4月l日至2007年11月30日批准的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持项目确认书等有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逾期不受理上述减免税备案申请。
新《目录》提高了外资准入门槛,明确限制或禁止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外资项目准入,取消了两高一资影响生态环保的产业项目。为了鼓励外资进入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而将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和基础设施等产业列入了新条目。
□政策解读
新《目录》规定,自2007年12月l日起,经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属于鼓励类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海关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备案、审批手续。
2007年12月1日后不属于新《目录》所列鼓励类的外商投资新备案项目,海关一律不予受理其项目单位减免税备案申请;至于2007年11月30日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可继续享受减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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