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必要。
首先,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拥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力;
同时,他们还可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诉;有权申请变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以及有权向侦查机构询问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罪行及案件相关信息,并针对此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
其次,辩护律师有权与关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和通信交流。其他辩护人员若获得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同样享有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和通信的权利。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了解到案件的详细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等;自案件移交至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还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相关证据。
最后,辩护人的职责在于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建议,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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