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授权书必须本人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签字、盖章或者手印,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的,该委托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为某种行为时,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指派他人去办理。这时,就需要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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