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公证处会去调查真伪吗
公证处是对当事人的申请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加以审查,然后适用。继承人、被继承人的情况,当事人可提供有关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是单位的,也可以是街道社区的或者村居的,还要找个熟悉家庭情况的邻居、同事或者同学、朋友作证人,公证处询问作笔录存卷。一般情况,公证处不主动外出调查,除非认为有疑点、有矛盾、有争议或其他不符合公证程序的,才主动核实。当然,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材料,要承担责任,保证真实合法。
二、继承权公证的作用
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法律规定,确定其继承人的程序,其意义就在于确认继承人法律地位,证明继承人继承权的合法性,以及继承过程和结果是否合法,一般继承公证针对的是不动产和存款,通俗来说,像现金或动产继承不需要办公证,继承人协商即可,但如果像房产,银行存款等,没有公证书,你房子过不了户,银行存款取不出来。
三、什么叫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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