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办理结婚手续后,双方购买的车辆,如果赠与其中一方,那么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办理结婚手续后,双方购买的车辆,如果赠与其中一方,那么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 与 财 产 权 利 转 移 前 可 以 撤 销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因此,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
在办理结婚手续后,双方购买的车辆,如果赠与其中一方,那么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因此,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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