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走路族”,说起这个耳熟能详的广告词,很多人立马会想起德国“彪马”这个国际知名运动品牌。然而最近,德国“彪马”却没能如其广告词一样“快乐”。以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仿冒“PUMA”商品构成商标侵权为由,日前,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彪马”公司),将嘉兴两家服装商户告上了法庭。昨天,笔者从南湖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对此立案。
被告是嘉兴有知名度的服装经营户。“彪马”公司调查发现,被告销售的服装产品上,使用了与“彪马”公司拥有商标权的“PUMA”、“美洲狮”及“PUMA及图”等系列商标相同的商标。“彪马”公司觉得,被告目的很明显,就是意图通过产品上的商标误导消费者,让其认为该产品是“彪马”公司的产品。
“彪马”公司认为,被告销售侵犯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同时也损害了其商标声誉,给其带来了经济损失。“彪马”公司要求,这两家服装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嘉兴日报》登报道歉,同时还要各自赔偿其10万元。
昨天,笔者辗转联系上了涉案的两家服装商户。在市区中山东路开店的马先生告诉笔者,“这个事情刚知道。因为最近生意不好,前几天,我已经把店铺转掉,不开服装店了。”
马先生说,以前,他一直在嘉兴打工,攒了点钱后,前年转行卖起了服装。“我开的是服装大卖场,衣服都是从江苏一个大型服装批发市场进来的,进价几十块,卖出去也便宜。”
马先生表示,自己做的是小本买卖,一般批发市场的人介绍哪种货好卖,他就多进点,对于侵权的事情,还真不清楚。“我从没告诉别人,我买的是正品的‘彪马’,这么点钱,哪买得到!”马先生说,现在店已经转掉,衣服不会再卖了。对于别人告他侵权的事,他会请律师,积极应对。
位于市区建国路姚氏广场的一家童装店,也是此次的涉案服装商户。对于此事,该商户老板表示:“已经请了律师去处理。”笔者问及其货物来源,对方并没有透露太多,只说:“我们开了好多年服装店,卖的都是童装,也不知道怎么会碰上侵权的事!”
笔者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前年以来,仅嘉兴中院知识产权庭便受理了“彪马”公司提起的60余起商标侵权案,所涉被告均为嘉兴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及个体经营者。案件受理后,嘉兴中院知识产权庭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目前,除7起案件尚在审理中,其余案件均已审理完毕。
“由于一些超市和服装商户的经营者商标法律意识不强,在进货和销售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服装卖场假冒名牌现象时有出现。”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彪马”公司频繁的维权战,实际上也给很多服装商家敲响了警钟,希望他们在做生意时,能提高商标法律意识,审查货物商标注册证,签订商标侵权责任条款,避免自己的商标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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