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第二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第三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第四步: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第五步: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六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集体户口的分类
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其一、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其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其三、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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