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分后,可以在异地进行审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审验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证被扣分后,可以在异地进行审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审验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证扣分后,如何异地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驾驶证扣分后,驾驶人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地或者核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地审验。如果驾驶人不能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审验地审验的,可以在驾驶证核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地或者核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地以外的地点办理审验。
因此,对于驾驶证扣分后如何异地审验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驾驶人可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定的初次申领地或者核定的审验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驾驶证扣分后,驾驶人需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定的初次申领地或者核定的审验地审验。如果驾驶人不能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审验地审验,可以在驾驶证核定的初次申领地或者核定的审验地以外的地点办理审验。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驾驶人可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定的初次申领地或者核定的审验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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