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事诉讼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条件
时间:2023-03-05 16:12:34 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证人的权利:

(1)证人作证受国家法律保护;

(2)证人有权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提供证言;

(3)对于自己的陈述,证人有权申请补充或更正。

民事诉讼证人的义务:

(1)证人必须按时出庭作证;

(2)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

(3)证人必须遵守法庭秩序;

(4)证人故意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一、被害人能作为证人吗

被害人是不能作为证人的,证人必须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并且知悉案情的人,被害人在案件中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的诉讼地位独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二)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三)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二、证人应该如何作证

(一)关于权利,证人应当享有以下的权利:

1、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词的权利,证人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有权要求法庭为其提供翻译人员。

2、有要求宣读、查询、补充、更正自己证言笔录的权利。

3、有获得经济补偿或报酬的权利。

4、有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权利。

5、享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作证权,又称拒绝证言权或证言特免权,即当证人有义务向法庭作证时,法律赋予证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况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担作证义务的一种特殊的权利。

(二)证人应负的义务:

1、按通知的要求出庭的义务。

2、如实作证并回答质询的义务,如实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其二是不得隐匿事实。

3、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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