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去世婚前房子怎么继承
倘若丈夫离世,其婚前房屋的产权仅以其名义登记者,作为遗产处置时,若有遗嘱遵照遗嘱分配;无遗嘱情况下,依照法定顺位参与分配。
首先,配偶、父母及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若产权证上同时记载了夫妻双方名字,则其中一半归配偶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按上述顺位分配。
若产权证上仅有妻子名字,此房即属妻子个人财产,无需在丈夫离世后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超过20年房子未更名可以卖吗
在未办理产权转让的情况下,屋主的继承者并不具备任意买卖的权利。
他们需携合法继承人之身份证明、逝世者之死亡证明、房产所有权证、继承公证书以及房屋测量报告等相关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并在驻场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核定后,获取完税凭证,进而更换新产证,方可进行上市交易买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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