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责任书认定有异议,应当在该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天内提出复核申请。
一、交通事故复核会加重申请人责任吗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申请复核后,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能加重申请人的责任。但复核申请的前提必须在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完成后,若责任人对于该认定有异议,方可提出复核申请。同时,应在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申请中注明其理由及主要证据待其审核。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哪个部门复核
是向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交通责任认定书可否提起复议诉讼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可以提起复议诉讼。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是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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