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登记时是否必须提供离婚证明
二婚结婚需要带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婚姻状况。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通常领取离婚证之日,就是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终结之时。就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再婚的时候,或者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其离婚证。
二、二婚去民政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二婚去民政局登记跟结婚时登记一样,所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二次结婚登记办理程序
结婚登记办理程序为: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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