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对农民实行社会养老的宪定权利转变为现实权利,就必须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其重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将使宪定权利落实为一种特定的法定权利,当宪法规定的物质帮助权成为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时,公民与相应的行政机关之间就形成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物质给付、请求帮助是公民的权利;而进行物质给付、提供法定帮助则是相关行政机关的义务,如果相关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则公民可以寻求行政和法律救济。也就是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使农民的宪定权利转变为现实权利的法律制度,它一经建立,将通过肯定、明确的规范,要求国家和社会从维护宪法的角度出发,解决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以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及养老需要。
目前,我国正在起草《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这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法律,《社会保险法》不能仅仅面向城镇居民,把广大的农民排斥在外。农村社会保险应当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从法律上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设的法律地位,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要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并成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法律的保护。
农村社会保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社会保险申请需要的材料:
1、属城镇户口需非农户口薄、身份证、近期照片1寸1张。如系原下乡知青除具备上述证件外,还需具备下乡和返城资料。如系自谋职业的复退军人还需具备《应征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市人武部印鉴)。
2、属农业户口,除具备户口薄、身份证、照片外另具备城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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