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规划工作座谈会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规划修编确保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落实当前各地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0月12日,全国土地规划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市召开。会议学习领会了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精神,对土地规划修编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提出,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规划修编,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落实。
会议认为,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暂缓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本着对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子孙后代极端负责的态度,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分析判断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提出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任务,提出要从长计议,加强研究,继续推进,编制历史性、危机性、战略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是新阶段新形势下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总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土地规划计划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进土地规划乃至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主任、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指出,在进一步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纲要》修编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认真做好四查清、四对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第二次农业普查,继续深入开展现行全国规划纲要和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国务院;二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等重要用地指标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再修改完善《纲要》。
会议部署,各地的土地规划修编工作,应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核定规划修编基础数据。各地要在四查清、四对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严核定规划修编的各项土地基础数据。重点要查实分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量等关键数据,要把握总量,分析流量,更要细分结构,在此基础上分析数量、结构变化的原因,为科学预测、统筹安排规划期间土地利用提供基础支撑。
二是做实现行土地规划实施评价。各地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细致做好这项工作。在全面把握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的基础上,与规划目标一一详细对照,系统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是深化省级规划修编前期工作。自去年以来,各地严格按照国办发〔2005〕3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省级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下一步,各地应当按照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要求和初步审查意见,在严格核定规划修编基础数据、做实现行土地规划实施评价基础上,继续深化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的完善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按照上报《纲要》的要求,在从严从紧的原则下,适时开展省级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
四是分解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做好新《纲要》出台前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尽快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8亿亩耕地保有量目标及相关指标,分解到31个省(区、市),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作为十一五期间考核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依据。待国务院正式批准下达后,各地应当按照国办发[2005]52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分解下达工作。
五是稳步推进市、县规划修编试点。
会议还对暂缓批准《纲要》期间,现行规划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全国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部门规划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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