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定会消灭吗?
时间:2023-04-01 16:11:25 1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一定会丧失,因为双方可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如果夫妻都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也即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二人都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父母离婚土地该怎么分配

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属于非城镇居民一方;婚前一方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也要区别情况处理。承包土地所在地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方式划分。无论离婚当事人是否属于同一经济组织,离婚时迁入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耕种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三、土地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要全部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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