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过了复核申请期限,或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有误要怎么办
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处理:1、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3、通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
二、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必须赔偿吗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要做出认可或者不予认可的决定。
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可的,应当及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进行签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当及时维权。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有异议的,可以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然后赶紧及时维权。维权有两种方法进行,一是当事人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二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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