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监会带头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以下简称《意见征求稿》),同时面向社会各界正式颁发,其中特别明确地列出了12项禁令,更好地指导P2P行业的规范发展,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
四象网贷系统:纯信息中介平台,信息安全第一位
《意见征求稿》一出,不仅对从事P2P网贷的金融企业有很多规范和约束,同时隐含着对P2P网络借贷系统的软件开发设计提出了相关的规范要求。《意见征求稿》颁布已经快一个月了,在这一个多月里着实成为了P2P企业的每天关注热点,也引起了行业内颇多的政策解读、行业发展前景分析、风险评判等,甚至还有”停止P2P企业注册”的误读。为了让四象金融系统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企业,更贴近国家指引的相关政策方向,四象金融系统客座指导专家认真深入研究了《意见征求稿》,详细地为我们解读了P2P系统网贷系统设计和开发的新准则。
《意见征求稿》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就已经给P2P网贷平台做了最精准的定位,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作为信息中介平台,信息安全自然是第一位,P2P平台应该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必须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四象网贷系统在《意见征求稿》未出台之前,早已经把信息安全作为平台安全的第一标准,并且采用了多重检测、数据加密、实时监控等多重核心技术,信息安全经得起市场考验,完全服务国家指导政策。
互联网技术发展飞速,四象金融系统将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同时所有技术支持和配合国家的相关指导政策。
文章来源:四象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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