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要求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依法执行职务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或严重影响不能执行职务。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袭警罪的要求如下:
1.侵犯的客体:本罪针对的是人民警察在执行正常执法管理活动时所受到的侵害。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2、客体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在执行相关职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依法执行职务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或严重影响不能执行职务。
袭 警 罪 的 主 体 和 主 观 要 件 是 什 么 ?
袭警罪,即警察法第25条之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行冲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妨碍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无法执行职务,致使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行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袭警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主观方面则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阻碍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袭警罪,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二是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袭警罪的构成要件;三是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并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阻碍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结果;四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情节的主观故意。
总之,袭警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形象、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其行为人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总之,袭警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形象、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其行为人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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