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侵权责任死亡怎样赔偿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1)行为的违法性。
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
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
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
(3)因果关系。
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如果造成被侵权人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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