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业务,驾驶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前往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德阳市泰山南路三段76号)等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注销凭证。
需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业务的,驾驶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前往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德阳市泰山南路三段76号)等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注销凭证。
如何进行德阳市驾驶证的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是由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或者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的。对于德阳市的居民,如果想要进行驾驶证的注销,需要前往德阳市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在进行驾驶证注销时,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本人身份证、与机动车驾驶证上照片一致的照片、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应当留存复印件,并由签发地或者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存档。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证的注销仅适用于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如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身体疾病等。在申请驾驶证注销前,应当认真核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注销条件,以免因不了解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需要前往相应的车管所、交警大队和交警分局提交相关资料,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本人身份证、与机动车驾驶证上照片一致的照片、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应当留存复印件,并由签发地或者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存档。在申请驾驶证注销前,应当认真核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注销条件,以免因不了解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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