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和遗弃案。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属于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哪些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可能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这些案件包括: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告诉了司法机关自己的受害情况,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并未受理,那么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实施犯罪行为,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同样,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4.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实施犯罪行为,而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依法定罪量刑时,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无罪、免除刑罚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以上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那么被告人将面临审判。
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可能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这些情况下的被害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如果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将面临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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