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具体形式有:
一、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分利,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
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企业法人主要指的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通常指的是一个独立的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最常见的就是公司。
2、企业法定代表人看字眼就是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是在企业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负责人,经过审批后不能随意变更。
3、企业法人代表是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由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如果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是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二)权限不同
企业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的时候要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且只能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内代表法人进行活动,行为不是企业法人本身的行为,但对企业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的,不过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三)产生的方式不同
企业法人代表是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的,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人的授权,就不可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是由上级任命或是由企业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的。
(四)变更程序不同
企业法人代表变更不需要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
(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企业法人代表造成的损失或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超出委托的权限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法人代表本人自行承担;企业法人是一种组织,如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则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自然人。
二、法定的当事人变更有几种情况
1、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他的民事权利义务将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但如果该民事权利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则不发生当事人变更。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或分立,其民事权利义务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其诉讼权利也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
3、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由其清算组织接管法人财产,了解债权、债务,参与诉讼。
三、上市公司合并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它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其次,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订立要求更严的授权,即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特殊表决程序作出表决;合同标的不是普通的财产转移,而是内容复杂的债权债务的混合转移或重新组合。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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