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先和对方协商,争取拿到欠款或者达成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如果数额较大,当事人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还钱,并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来抵扣债务。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对方追要,讲明自己的苦衷和用钱之处,要求对方尽快还钱。如果说对方确实也有困难,让对方签定一个还款计划,或者先还一部分也行。总之能得到一点是一点。如果私人间借款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则借款人一旦逾期不还钱,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偿债务,而无需打官司。或者,当事人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借款人如无书面借据,要提供必要事实根据。因此,在没有打借条情况下,出借人应提供其他可以佐证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担保人的书面或口头证据、担保物的相关证据、催要借款的证据、对方部分偿还的证据及说明借款人逾期不还理由的证据等。如以上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债务存在,出借人仍可起诉。
二、起诉对方还钱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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