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缴纳】个体工商户可以免征、减征资源税的主要项目
个体工商户可以免征、减征资源税的主要项目规定有:
(1)纳税人在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照顾。
(2)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可以减征30%。
对于纳税人的免征、减征资源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其课税数量。如果纳税人不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地提供其免税、减税项目的课税数量,税务机关将不予办理免税、减税。
相关知识
资源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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