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佛山市卫生局评审通过,佛山市各区达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禅城区:
1、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佛山市中医院;
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5、佛山慢性病防治院;
6、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7、佛山市口腔医院;
8、禅城区中心医院;
9、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10、广东省康复医院;
11、广东省荣复军人医院。
南海区:
1、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2、南海区人民医院;
3、南海区中医院;
4、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5、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广东省荣复医院。
顺德区:
1、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顺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3、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4、顺德区伍仲佩纪念医院;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水区:
1、三水区人民医院;
2、三水区中医院;
3、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4、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明区:
1、高明区人民医院;
2、高明区中医院;
3、高明区妇幼保健院;
4、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佛山市驾驶员在办理驾驶证业务过程中需要向车管部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在上述医疗机构体检并出具的体检报告交警车管部门均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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