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处了六年的情人,我给她花了不少钱,现在分手我能要回我的钱吗
大家都知道,谈恋爱时送给对方的礼物,一般情况下都是送出去就收不回来了;但假如你在恋爱期间送出的东西带有彩礼性质的话,那如果最后没能跟他(她)走进婚姻殿堂,这部分礼物还是有可能要得回来的哦。
恋爱期间你们一起去吃喝玩乐花掉的钱,也是没法让对方还给你的,比如说一起吃饭花掉的那笔钱。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和男朋友分手,但是他不走在我家怎么办
在我们家,有个家伙赖着不肯走了,这其实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啊!他这种行为叫做“侵入公民住宅”,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那他就得接受治安行政处罚呢!这时候你可以选择报警哦,让警察来调查处理这件事情。
或者说,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租的,那这个家伙肯定是无权住在这里!而且,他要是不愿意搬出去,那就等于是侵犯了你权益了呀!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告他强行霸占你的房子,还要让他赔偿你这段时间所付的租金和利息呢!同时,你也可以提出让他向你道歉,并且停止对你的侵害。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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