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设立子公司需要的审批材料
子公司设立登记时,除应提交其母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批准文件外,不需提交该子公司设立登记的批准文件,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股东签署)。
3、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这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国有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乎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人们造成财产损失。这里所说的产品为社会所需要,必须是法律所不禁止的产品;
二是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一能标明企业的性质和面貌,二能有利于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企业的组织机构是指企业的法人机关,法人机关对外代表企业承办各种事项,对内实施管理职能。
道路客运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的申报材料
1、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应当由总公司申请;
2、报备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7)、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8)、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注上报材料先由企业承诺,待办理许可决定书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9)、签有县(市、区)运管所意见(企业设立)咨询函。。
(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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