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验后报关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章、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要按新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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