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工厂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不同地区工厂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相关案情介绍
2016年春节刚过,深圳某街道一工厂的大量工人就聚集在街道门口,这是为什么呢?经过工作人员的了解,原来该工厂老板决定搬迁至深圳其他街道,而很多工友因为家庭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随厂搬迁,他们要求工厂按照工龄给予经济补偿,工厂方不同意给予经济补偿,只答应随厂搬迁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因此,不愿随厂搬迁的部分员工就来到街道反映情况,希望获得经济补偿。
法理分析:
在深圳范围内经常发生因为企业搬迁而引发的群体性劳资事件,面对搬迁问题,员工出于各种考虑,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求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企业搬迁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企业搬迁,可能是同一行政区域内近距离的搬迁,也可能是跨区域的搬迁,该行政区域是指企业所在地级市的范围。企业同一区域的搬迁,并不属于法律上对劳动合同履行构成重大实质性变更,因此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程序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因此在遇到工厂搬迁的问题时,如果工厂是在行政区域内的搬迁,劳动者并不能获得劳动补偿金,只有企业跨区域搬迁才能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该工厂选择搬迁的街道属深圳市范围,工人们并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经过街道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工人知道就算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也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同时,工作人员也了解工人的难处,与工厂负责人协商,为员工在新厂提供职工宿舍,尽量为随厂搬迁员工提供生活上的便利。最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握手言和,化解了这起剑拔弩张的劳资纠纷。
三、工厂搬迁到异地的补偿金额标准
补偿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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