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正常上班时突然羊水破了,算工伤吗
此案涉及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的双重性质,现已完成交通事故的理赔事宜,但仍有部分赔款未达标准,则可再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就交通事故而言,首要步骤是确定事故责任归属,该责任将依据交警部门对事故双方行为过错及原因程度的综合评估进行判断;其次,列出各项赔款明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开销、营养补贴、伙食补贴、交通出行费、住宿费、后期治疗费、康复辅助器购置费等;此外,还应细分户口籍贯,即城市户口(或在城市工作生活超过一年者)与农村户口之间,相关赔偿标准亦存在相当差异。
再者,需要向责任人或其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若涉及到保险公司的话。
关于工伤事故方面,必须申报并认定为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后方可获得相应赔付。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与食宿开支、住院伙食费、康复辅助器购置费、停滞期内工资、生活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保障金、一次性就业保障金等等。
对于此类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单方赔付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故意伤害案能报工伤吗
在涉及到故意伤害的劳动纠纷案件中,我们需要明确了解劳动者究竟是遭受故意伤害的一方,还是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一方。
倘若劳动者系受害者,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余条件时,其仍具备申请工伤待遇的资格,若劳动者处于实施故意伤害的过程当中而自身亦遭受伤害,则无法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工伤申报。
简言之,当劳动者在履行职务期间或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领域中,遭遇他人蓄意伤害所导致的人身损害时,依法将构成工伤事件,其本人有权提出工伤鉴定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