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的手续有: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提出或者自己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2、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向犯罪嫌疑人当面宣布,同时在决定书上签字;3、检察院宣布取保候审的,应将决定书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4、申请人应交纳保证金或者以保证人的方式进行保证。
检察院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