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1.《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
2.《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个人申请表
3.申请人佐证材料1册(包括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佐证材料清单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结婚证复印件(夫妻任意一份即可);
③申请人的全日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完整复印件;
④申请人在珠海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备注清楚“户名、账号、开户行”)。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由申报企业的人事签署“和原件一致”字样,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留学人员:
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包括:(1)相片页、(2)学生签证页、(3)首次出境盖章页、(4)末次入境盖章页,以证明留学经历。
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供在香港或澳门留学的需中央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或在海外留学的需提供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已享受往年(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租房补贴待遇的人才:
无需重新提交个人纸质申请材料,企业需更新已享受租房补贴人才的婚姻状况(未婚变已婚,需提供配偶子女的身份证号码及结婚证复印件)、珠海工行卡号、手机号码、离职和购房日期等个人信息,并将汇总填报于《2016年度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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