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虽然成立但没有生效,通常是因为合同附有一些条件。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当对方未表示反对时,意味着附属条件已经作废,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受到合同产生的效力的约束。
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的如何处理
合同未生效但对方接受履行的,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当受合同产生的效力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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