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房屋的登记通常是以所有权人的名字进行的。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在进行拆迁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被拆迁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房屋的登记通常是以所有权人的名字来进行的。因此,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被拆迁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的 调 查 任 务 是 什 么 ?
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需要履行一系列调查任务。首先,需要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以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房屋情况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等。其次,需要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此外,还需要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调查,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等基本情况。同时,还需要对被征收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区位情况。最后,还需要对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以确定被征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总之,房屋征收部门的调查任务是全面、准确地了解被征收房屋的情况,为房屋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房屋征收部门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是拆迁前必须进行的工作。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以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评估、权属状况调查、周边环境调查等。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需要履行一系列调查任务,包括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调查,对被征收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区位情况。总之,房屋征收部门的调查任务是全面、准确地了解被征收房屋的情况,为房屋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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