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规定具有的内容是:结婚彩礼一般不予返还。但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且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结婚彩礼的标准是多少?
1、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具体在认定时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
2、彩礼的构成特征:
(1)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
(2)需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所给付财物的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属于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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