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后可以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能力的父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金额;(三)应当增加其他正当理由。
法院判决后子女抚养费能增加吗
按规定,经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抚养费后,在有必要时可以超过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
并且,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这点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
2、被抚养的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另外,不管是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还是通过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若是出现有以上的情况,子女有必要的都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从而增加子女抚养费。
而且,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时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
2、另行提起给付诉讼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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